
根据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,5月14日,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《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》(以下简称法律援助“一法一条例”)执法检查动员会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坪、省政府副省长黄瑞雪出席会议。
会上,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、司法厅、财政厅、民政厅分别汇报了法律援助“一法一条例”贯彻实施有关情况,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残联等单位作了书面汇报。

会议指出,开展执法检查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重要安排,也是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举措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坚守为民初心,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盼,把真实情况摸清、把突出问题找准、把改进对策提实,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“体检”和系统推动。要聚焦核心任务,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定位、厘清监督边界,紧扣法律法规规定,突出实施成效检视,聚焦重点任务落实,精准把握执法检查监督重点,强化组织实施,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各项任务,持续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提质增效、行稳致远。
据悉,此次执法检查将于5月至6月分别对成都和甘孜、南充和达州、自贡和内江6个市(州)进行实地检查。同时,委托其余15个市(州)联动开展检查,拟于7月下旬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。
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林兴主持会议。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及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